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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西和县人民检察院决算公开

时间:2022-08-22 11:44:58 来源:  作者:杜丽霞 点击数: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一)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二)依法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三)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

(四)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罪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西和县人民检察院是部门预算编制单位。中央政法编制人数35人,实有在职在编人数32人,聘用制书记员16人。单位共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直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21年本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本表为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21年本院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本表为空表。



(以上决算表见附表一:西和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910.2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9.18万元,下降20.81%,主要原因一是由于疫情影响,部分活动无法开展造成经费支出下降,二是由于有效的控制成本,严格执行预决算,合理规划资金,减少年中追加的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832.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4.83万元,占95.43%;其他收入38.02万元,占4.5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91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5.89万元,占77.55%;项目支出204.36万元,占22.4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72.23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49.53万元,下降22.24%,主要原因一是由于疫情影响,部分活动无法开展造成经费支出下降,二是由于有效的控制成本,严格执行预决算,合理规划资金,减少年中追加的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2.2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5.82%,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2.13万元,下降16.48%,主要原因一是由于疫情影响,部分活动无法开展造成经费支出下降,二是由于有效的控制成本,严格执行预决算,合理规划资金,减少年中追加的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1.62万元,支出决算为77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完成了听证会议室项目,12309大厅项目和办公楼的维修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41万元,支出决算为4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审核流程问题,支出包含2020年后半年养老保险。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30万元,支出决算为30.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按时缴纳相关社保类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27万元,支出决算为29.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按时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7.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0.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60万元,增长3.87%,主要原因是正常晋升和部分人员工资级别的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97.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54万元,下降39.04%,主要原因是去年将书记员经费计入了劳务费,今年重新调整了科目,没有计入公用经费里。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电费、水费、劳务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75万元,支出决算为18.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外出次数减少,公车基本都是更新换代的,维修大修次数少,支出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无出国培训计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9.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外出次数减少,我院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且公车基本都是更新换代的,维修大修次数少,支出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的需求。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9.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外出次数减少,我院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且公车基本都是更新换代的,维修大修次数少,支出少。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1.75万元,支出决算为0.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我院所有的对外接待减少。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68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6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54万元,下降39.04%,主要原因是去年将书记员经费计入了机关运行经费的劳务费中,今年进行了调整。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会议数量,提高会议质量,提倡使用电子文档材料。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10.26%,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单位用线上资源等方式开展各种类型的培训工作,从严审批外出培训。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45.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6.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0.3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19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各项指标完成情况:产出指标50分,得分45分;效益指标30分,得分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得分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得分8.43分。检察综合保障经费项目各项指标完成情况:产出指标50分,得分50分;效益指标30分,得分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得分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得分10分。

组织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等2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4.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我院整体支出合计91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5.89万元,占77.55%;项目支出204.36万元,占22.45%;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基本完成了年初工作计划。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我院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 92.27分。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有效维护了社会安全与稳定,扫黑除恶成绩明显。二是更加主动强化诉讼监督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三是有力落实从严治检责任。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及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从评价情况来看,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总体完成情况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7万元,上年结转50.7万元,合计147.7万元,执行数为14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产出指标分析:我院采购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数量达标;2021年全年案件受理数量211件;办案质量为88%;办案时效小于等于30天;办案成本0.9万元每件。二、效益指标分析:社会认可率90%,法律宣传到位。三、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我院在社会公众满意度和受理案件满意度方面成效明显。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部分项目在预算编制上还不够精细,导致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在资金管理上强化责任意识,提高预算执行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详见附件二:西和县人民检察院项目绩效自评表)。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75分。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上年结转27万,合计47万,执行数为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产出指标分析:2021年全年案件受理数量211件;办案质量为89%;办案时效21天小于等于30天;办案成本0.8万元每件。二、效益指标分析:社会影响率80%,卫生满意度88%,法律宣传到位。三、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我院在社会公众满意度和受理案件满意度方面成效明显。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资金使用率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我院将严格按照检务保障标准使用资金。(详见附件二:西和县人民检察院项目绩效自评表)。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1年我院对终于政法转移支付项目以填报目标自评表的形式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产出指标50分,得分50分;效益指标30分,得分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得分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得分10分。重点绩效自评总分为100分,结果为优秀。(详见附件二:西和县人民检察院项目绩效自评表)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我院部门评价项目数量为2,故我院将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部门评价报告进行公开。(评价报告详见附件三:政法转移支付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附件四:2021年西和县院整体预算执行情况自评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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