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机关今天召开的听证会,给了我重新做人的机会,我保证今后遵纪守法,绝不再犯......”三名非法狩猎犯罪嫌疑人在听证会上真诚的向检察官及听证人员深刻忏悔。
为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强化公众守法意识,提升司法公信力,2025年8月25日,西和县人民检察院对3起非法狩猎拟不起诉案件依法进行了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侦查机关、动物保护执法部门等各界人士出席听证。
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王某、张某在禁猎期内,分别采取禁用工具和方法“网捕”、“诱捕”野生鸟类朱雀(属“三有动物”,即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构成非法狩猎罪,后被公安机关查获。到案后,三案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听证会上,承办人围绕朱雀的保护级别及法律意义、主观恶性程度、拟不起诉的法律依据三大焦点开展审查。现场听取听证员、公安机关及野生动物行政执法部门意见后,西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三名犯罪嫌疑人做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不代表违法零成本,听证会上,行政部门检察官对行刑反向衔接程序进行了说明,张某某、王某等人非法捕猎野生鸟类虽然最终没有承担刑事责任,但已明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法律规定,应当承担行政违法责任。西和县人民检察院依职权启动行刑反向衔接程序,现场听取相关行政单位有关意见,拟向该案法定行政管理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对张某、王某等人进行行政处罚。
不起诉≠不处罚!“刑事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机制”有效打击了非法狩猎违法行为,避免了“不刑不罚”的漏洞,实现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无缝衔接。同时,该案的办理也提醒广大民众,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任何非法捕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