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明确了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的适用范围、适用情形、监管主体、审批流程以及违规处理等内容,确保在法律的框架内,妥善化解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求之间的矛盾,切实推动社区矫正和检察监督工作同步高质量发展。
《办法》通过明确适用范围、简化审批流程、强化动态监管、建立协作机制等方式,有效推进“检护民生”“检察护企”走深走实,进一步保障了民营企业发展,充分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为优化西和县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保障民营企业依法经营和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下一步,西和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强化检司联动,创新工作举措,为民营企业减少阻力,以法治力量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